關于加強省級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內部權力運行,嚴防廉政風險,控制法律風險,強化內部流程控制,促進政府采購提質增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省級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與突出重點并舉、分工制衡與提升效能并重、權責對等與依法懲處并行”的基本原則,以“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為主線,通過制定制度、健全機制、完善措施、規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規、運轉高效、風險可控、問責嚴格的政府采購內部運轉和管控制度,做到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監督問責到位,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省級單位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內部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對采購需求、采購預算、政策落實、信息公開、履約驗收、結果評價等的管理。主管預算單位應加強對所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運行的督促和指導。
(二)實施歸口管理。明確本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政府采購的執行管理和對外溝通協調。歸口管理部門應當牽頭建立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明確本單位內設財務、資產、法制、紀檢、審計和采購需求等政府采購業務相關部門(崗位)在政府采購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建立相關部門(崗位)間的溝通協調、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制定采購需求、組織采購活動、履約驗收、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工作。
(三)科學設置崗位。對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及制度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梳理不同業務、環節、崗位需要重點控制的風險事項,劃分風險等級,建立制度規則、風險事項等臺賬。明確崗位職責、權限和責任主體,細化各流程、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置。制定采購需求、單一來源采購項目議價、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業務,原則上應當由2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明確主要負責人員。按規定建立輪崗交流制度,按照政府采購崗位風險等級設定輪崗周期,風險等級高的崗位原則上應當縮短輪崗年限。不具備輪崗條件的應當定期采取專項審計等控制措施。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在崗監督、離崗審查和項目責任追溯制度。
(四)完善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和內部會簽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對于涉及民生或社會影響較大的采購項目和采購預算編制、采購需求設置、采購代理機構選擇、采購合同簽訂、采購方式變更、進口產品采購和履約驗收等重點環節,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必要時還應當進行法律、技術咨詢或者公開征求意見,決策過程要形成完整記錄,不得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加強內部審核。依據法律制度和有關政策要求,細化內部審核的各項要素、審核標準、審核權限和工作要求,實行辦理、復核、審定的內部審核機制,對照要求逐層把關。主管預算單位應當明確與所屬單位在預算、實施計劃、采購方式變更和進口產品采購等內部審核方面的職責范圍和權限劃分,細化業務流程和要求,加強對所屬單位的采購執行管理,強化對政府采購政策落實的指導,提高采購執行效率。
(六)強化流程控制。
1.編制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內部審查制度,提高編報與執行政府采購預算、實施計劃的系統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嚴肅性,制定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執行時間表和項目進度表,有序安排采購活動。落實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份額等政府采購政策。
2.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建立采購代理機構選擇制度,明確采購代理機構選擇標準和決策流程,確保依法、自主、擇優選取采購代理機構。建立采購代理協議的內部審核制度。依法確定代理采購的范圍、權限、期限和代理費用等事項,做到權責清晰、“一事一委托”。
3.制定采購需求。建立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組織需求論證相分離的管理制度。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采購項目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既要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也要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
4.確認采購文件。建立采購文件內部確認制度。確保采購文件既能完整真實反映采購需求,又符合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等要求,并做到及時向采購代理機構反饋信息。
5.委派監督人員和采購人代表。建立委派監督人員對政府采購專家抽取、現場評審進行監督的制度和采購人代表委托制度。確保實現有效的監督和評審委員會。
6.確定采購結果。建立采購結果內部確定制度。確保單位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采購結果滿足采購需求,并做到及時反饋信息。
7.簽訂、公告及備案采購合同。建立針對不同類型政府采購合同的內部審核制度。確保在法定期限內,嚴格按照采購文件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投標(響應)文件約定事項依法簽訂采購合同。建立合同公告及備案制度。明確辦結時限和涉密事項的保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確保按要求及時完成公告及備案工作。
8.履約驗收。建立不同類型采購項目的履約驗收制度。確保合同雙方嚴格按照采購合同約定事項逐一完成履約,充分接受內部和社會監督,提高履約驗收效率。
9.健全檔案管理。建立政府采購檔案資料歸檔、收集、保管、借閱、銷毀等制度。確保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包括電子檔案)資料齊全、歸檔及時并妥善保存。
10.變更采購方式和進口產品采購。建立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和進口產品采購的內部會商決策制度,需求制定與組織專家論證相分離的制度。確保選擇的采購方式符合采購需求、情形適用得當、客觀依據充分。
11.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建立供應商詢問、質疑的處理答復制度。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確保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作出詢問、質疑答復。
(七)明確時限要求。對采購計劃備案、信息公告、確定采購結果、簽訂合同、公告及備案合同、答復詢問質疑以及其他有時間要求的事項,要明確專人負責,細化各個節點的工作時限,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八)強化利益沖突管理。厘清利益沖突的主要對象、具體內容和表現形式,明確與社會代理機構、供應商等政府采購市場主體、評審專家交往的基本原則和界限,細化處理原則、處理方式和解決方案。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加強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機制,做好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各項工作。結合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防止權力濫用的工作要求,準確把握政府采購工作的內在規律,加快體制機制建設,強化硬的制度約束,將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切實提高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水平。
(二)抓好貫徹落實。按照本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抓緊梳理和評估本單位政府采購執行中存在的風險,明確標準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較為完備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確保制度健全、執行有力、監督到位。省級單位應在2017年1月31日前,明確本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并由主管預算單位將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聯絡員信息報財政廳備案。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報主管預算單位備案后嚴格執行。
(三)完善人員技術保障。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學設置內設機構(崗位),足額配備工作人員,不具備條件的,通過合理設置兼職崗位,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筛鶕締挝粚嶋H,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落實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措施,重點強化人員身份驗證、崗位業務授權、系統操作記錄、電子檔案管理等系統功能建設。
(四)強化運行監督。發揮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的監督作用,加強內部審計對采購業務的常規和專項審計。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將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對所屬單位政府采購執行的內部檢查和業務指導。內部監督中發現所屬單位存在問題的,要督促整改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政府采購監督部門,將加大對各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處理。